青岛安宁心理医院

青岛安宁心理医院

4月29日,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正式发文《关于认定青岛安宁心理医院为定点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的批复》(青残联字〔2016〕14号),青岛安宁心理医院被青岛市残疾人联合认定为"定点精神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"...[详细]

当前位置: 青岛安宁精神病医院 > 热点资讯 >  精神疾病患者哪些是需要禁食的? 安宁心理医

 精神疾病患者哪些是需要禁食的? 安宁心理医

时间:2024-02-03 14:23:18


   应忌酒

  在日常生活中精神病患者应禁止喝酒,及含酒精类的饮料及食品。其中的乙醇对脑神细胞有刺激性,对精神病患者危害很大。酒精增加谷氨酸能,谷氨酸是兴奋性神经递质,引起氧化应激,产生自由基,引起神经氧化损害。

  忌辛辣刺激

  禁止食用一些刺激性食物,如:辣椒、胡椒、葱、姜、大蒜、咖喱、桂皮、茴香、芥末、浓茶、咖啡等,这类食物会增加神经兴奋性,尤其是躁狂型精神病患者应该更要注意。

  忌食带刺鱼类

  忌食带刺、带骨的鱼(可用鱼丸、鱼片、鱼糜、鱼松、鱼羹等),还有带骨的肉类和有壳的坚果等,以免病人自伤。

  忌食助热动火的食物

  狂躁型病人多有火热现象,如面红耳赤、大便秘结等等,所以忌食助热动火的食物。除上述辛辣食物外,羊肉、牛肉、狗肉等亦当禁忌。可选食泻火通便饮食,如绿豆汤、清凉饮料、多纤维蔬菜等。

  忌过饱和食用过分油腻或油炸之品

  忌过饱和食用过分油腻或油炸之品。这些食物难以消化吸收,使神经处于长期的兴奋状态,对病情不利。

  控制高热量饮食

  精神疾病症病人习惯于高热量饮食。有研究表明,随意摄入热量比限制摄入热量增加了脑细胞的氧化损害,损害学习和记忆,加上精神疾病症病人不倾向于锻炼,容易产生肥胖、高血压和糖尿病,故精神疾病病人宜控制高热量摄入。

  如果您或者家人有精神类疾病,建议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,推荐青岛安宁心理医院。

  青岛安宁心理医院是目前青岛地区精神心理疾病诊疗专业医院,雄厚的技术及设备、名医亲诊、温馨的环境、高品质的医疗服务,得到很多患者及其家属们的信赖。

  青岛安宁心理医院拥有多位资深精神心理专家长期坐诊,并不定期邀请京苏皖名院名医开展MDT多学科专家会诊,制定个性化专属诊疗方案,帮助无数的患者告别精神心理疾病的困扰。

Copyright 2015, 版权所有 青岛安宁心理医院
健康咨询热线:0532-58977120
联系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重庆南路69号
备案号: 鲁ICP备15035831号-1
特别声明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